南大登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步伐,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南京大学登峰人才支持计划(简称登峰计划)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计划以培育成果为导向,坚持培育成果与培养人才相统一,包含a、b两个层次支持体系:通过a层次,培育标志性成果,培养高层次领军人才;通过b层次,培育高水平成果,培养青年拔尖人才
第三条本计划实施目标管理,按照长周期、高标准、严考核、高激励的原则,以综合支持形式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激励我校教师潜心学术,取得国际一流的研究成果
第二章入选对象与遴选程序第四条本计划入选对象应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善于团结协作,并分别具备以下条件:(一)a层次1、全职在校工作的教授,或全职引进的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副教授(或相当职务)及以上或国内一流高校、科研院所正高级职务的杰出人才
2、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具有突出的学术活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b层次1、全职在校工作的教授、副教授,或全职引进的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拥有正式教学科研职位或优秀博士、博士后的杰出人才,或全职引进的国内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副高级以上职务的杰出人才
2、有良好的学术背景,是本学科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3、原则上人文社会学科年龄不超过40周岁,理工医科年龄不超过35周岁
第五条本计划采取自愿申报、学校遴选的方式,主要程序第1页共3页为:个人申报院系审核推荐专家委员会评议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入选对象
第三章综合支持形式第六条根据各学科特点、现有条件及发展需要,由学校和院系为入选对象及其团队提供相应的科研经费支持,其中a层次理工医科类入选对象不低于300万,人文社会科学类入选对象不低于100万;b层次理工医科类入选对象不低于100万,人文社会科学类入选对象不低于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