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XXXXXXXXX项目之临建劳务分包协议总包方:分包方:协议签订地点:协议签订日期:临建劳务分包协议总包方(甲方):分包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项目名称】工程临建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第二条分包范围及内容1)分包范围:【项目名称】工程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临建施工
2)分包内容:3)甲方出具施工图纸所示办公区及生活区场地平整、临建房基础施工、安装预埋件;4)室内地坪施工、卫生间(含化粪池)、厨房(含隔油池)、洗车池、道路及场地硬化等土建类湿作业;5)工作面交接,做好交接记录
第三条工期1)动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计日历天
2)以上总工期或阶段工期已经考虑下列原因:三
1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三
2不利的条件(不可抗力除外)
3)非甲方原因(含业主方的原因、不可抗力除外)导致工期延误,每迟延一天罚款人民币元,并承担甲方一切有关损失
4)因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经业主承认并同意给甲方进行工期赔偿
5)乙方在上述任一事件发生后的2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汇报
假如索赔事件具有持续的影响,则乙方应每隔2天发出一份汇报,事件影响结束之日起5天内提交最终汇报给甲方商务部门
甲方在收到汇报后5天内就汇报内容予以答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已经同意
第四条质量原则1)按国家验收原则及规范到达合格规定,并满足甲方其他合理规定
2)因乙方施工质量未到达验收合格原则而导致的一切返工及修补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任何因返工及修补导致的甲方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为到达上述技术和质量规定而采用之措施的所有费用应被视为已所有包括在乙方的单价中
若乙方在协议履行中因自身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