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平整施工协议发包方:(如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如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详细状况,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到达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在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就乙方承揽甲方土地平整工程等事宜,制定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土地平整工程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平整土地亩
二、价款:元/m3(含运距费用及其他费用)
由专业技术部门测量方量,项目实行过程中由甲方及时出具《工程量确认单》,根据实际方量计算
三、施工责任: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导致的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五、工期:60天
在施工过程中,除遇下列状况外,工期予以顺延
1、因天灾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被迫停工的;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的
3、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图纸、材料、设备以及其他约定的条件,以及设备不符合规格规定,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的
六、工程质量和保修1
工程质量规定:按有关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经甲方、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有关质量监督部门检查,工程质量到达合格原则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阐明文献、国家颁发的有关工程规范、规程和原则,甲乙双方的技术交底文献和甲方的书面指令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理和业主代表的监督、检查
乙方应根据甲方规定,随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汇报等影印件或原件(由乙方提供的材料)
甲方可以随时对工程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乙方施工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规定或有关技术规范,甲方可规定乙方停工或返工,停工或返工给双方导致的损失和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工程竣工,经验收到达本协议约定的合格原则,乙方按国家有关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承担保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