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区民政局工作总结及XX年工作计划2014年,我区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落实“为民、务实、效率、廉洁”的工作要求,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我局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全面落实救灾救济和社会救助工作(一)完成“两保”提标和补差达标任务根据省民政厅《关于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的实施方案》(粤民发﹝2014﹞14号)的要求,从2014年1月起将我区城市低保标准从月人均330提高到43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月人均195元提高到230元,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分别达到月人均342元和170元;五保户月人均供养标准从520元提高到560元;达到了省厅规定标准,顺利完成了“两保”提标和补差工作任务
2014年11月,我区在册城乡低保对象2164户4587人,其中城镇低保户1445户2835人,农村低保户719户1752人;2014年1-11月,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497
4万元,其中发放城镇低保资金1169
11万元,农村低保资金328
29万元;2014年11月,我区在册五保户126人;2014年1-11月,我区发放五保供养金79
6万元;有效保障了城乡低保和五保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落实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在医疗救助方面,根据省、市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xx市xx区民政局财政局卫计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和优抚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的通知》(湛霞民〔2014〕65号),区民政局和霞湖医院、骨伤科医院、港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新兴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等5间区属医院签订了医疗救助“一站式”管理服务协议书,开通了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系统,低保户、五保户和优抚对象在区属定点医院就医,出院时凭有效证件即可享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确保群众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快速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