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二手房买卖协议协议厦门二手房买卖协议(最新版)买卖二手房该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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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二手房买卖协议协议(一)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置房产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置甲方拥有的座落在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28号14C室拥有的房产(住宅),建筑面积为60
(详见土地房屋权证厦地房证第00481742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约为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元整
本协议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措施:1、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剩余房款,即人民币整当场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30天内将交易的房产所有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之前将有关服务水电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
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等由乙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仅营业税甲乙双方各承担二分之一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协议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应来自在7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
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告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7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方产权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