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见习二(非诉讼见习)》工作计划课程编号:3002212430学分、学时:2学分/2周实践地点及形式:校外分散一、课程性质、教学目的本课程旨在使学生将法学专业知识同非诉讼法律事务结合起来,巩固专业理论教学成果,培养学生调查、研究、观察问题的能力;使学生了解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实际情况,了解从事相关法律工作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结构,掌握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法律思维与工作方法;使学生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二、对象及指导教师班级人数指导老师教师职称指导老师指导学生人数三、见习工作程序1、进行见习前的教育
通过教育,明确实习目的,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实习的重要性,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见习中去
2、在见习过程中,学生要完成见习报告
要求法学专业的学生,在见习期间至少要搜集1个完整的非诉讼案例
3、见习结束后,要写出不少于2000字的见习报告,全面系统地总结见习收获与心得体会,也可以对学生见习单位中的某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实践内容、方式与时间安排[1]实践内容
各实践项目的实践内容具体如下
(1)实践项目一的实践内容为“律师非诉讼事务见习”,学生可以从下列律师非诉讼事务中选择一种具体事务进行见习:a
民事非诉讼事务;第1页共6页b
商事非诉讼事务;c
商务谈判非诉讼事务
(2)实践项目二的实践内容为“企业法务人员非诉讼法律事务见习”,学生可以从下列企业法务中选择一种具体事务进行见习:a
合同或知识产权管理事务;b
人力资源管理法律事务;c
商务谈判非诉讼事务
(3)实践项目三的实践内容为“事业单位法务人员非诉讼法律事务见习”,学生可以从下列事业单位法务中选择一种具体事务进行见习:a
人力资源管理法律事务;b
人力资源管理法律事务
(4)实践项目四的实践内容为“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非诉讼法律事务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