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更管理制度(试行)(WHNYLM/ZD-092-20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艺及设备的变更管理,依据集团《煤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求》及《2015年能源煤化工板块制度》中工艺及设备变更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所有活动、产品、服务范围内有关设施、工艺过程等变更的控制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选煤厂、焦化厂以及发电厂等生产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第四条生产技术、设备部门负责设备设施的变更及工艺变更引起的风险管理;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员变更的控制管理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相关的工艺、设施、过程等变更进行有效的控制
(一)组织机构组长: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副组长:分管副总经理成员单位:生产技术部、安健环部、机电动力部、经营部、供销部、党群工作部、选煤厂、电厂、焦化厂(二)职责1.组长是I类变更最终确认与审核人;2.副组长是II类变更管理的最终确认与审核人;3.各成员单位负责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变更管理生产技术部是变更管理的主管部门
负责生产工艺的变更及变更引起的风险管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职能部室、生产单位发生的各项变更进行评价
安健环部负责安全环保措施变更及变更引起的风险管理;机电动力部负责设备、设施的变更及变更引起的风险管理;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机构、主管人员的变更及变更引起的风险管理;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变更及变更引起的风险管理
各厂负责提出工艺变更意见并制定变更后可能出现的突发问题的针2对性措施;在工艺变更后进行跟踪观察
第三章变更程序第五条为了对变更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将可能发生的变更分为管理变更、设备设施变更、工艺技术变更三类
(一)管理变更1
组织机构、人员及其职责的变更(包括临时替、顶岗);2
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变更;3
工作程序的变更;4
其中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变更管理执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