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一、总体要求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或更改表格样式、线条,不要改变原表原有字体的位子、大小、粗细,不要更改页边距(建议学院统一复印组织学生填写)
2、表格填写要求用黑色签字笔手写,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能写错别字,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不能用涂改液、透明胶(粘撕)等,不能打印
3、表格一式两份(按上交电子版顺序单独整理上报),一份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份学校存档
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二、表头1、标题空格栏中,学年的填写为评审工作开始所在学年的上一学年
如2015年秋季学期填表,应填写“2014-2015学年”,以此类推
2、“学校”:南大本科班的学生填南昌大学;本校学生填南昌师范学院
3、“院系”:南大本科班填写南昌师范学院;本校学生填写院系全称
4、“学号”为十位,显示的年级应与“入学时间”年份一致
三、基本情况1、“姓名”两个字的中间不能有空格,应与申请人签名、电子版名字一致
2、“性别”:男(女)
3、“出生年月”和“入学时间”中的“年”、“月”必须用中文1写清楚,不能用“
如:正确写法“1990年5月”,错误写法“1990年5月20日”、“1990
4、“政治面貌”应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等,不得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政治面貌必须填写全称,不得以简称代替
5、“民族”一栏填写要出现“族”字
6、“专业”需填写全称,但不要出现“专业”二字
如:正确写法“建筑学”,错误写法“建筑学专业”
7、“学制”要用数字大写,加上“年”字
如正确写法“三年”,错误写法“3”、“三”等
8、“联系电话”填写的号码必须正确,一律为11位数字的手机号,不得出现座机电话
9、“身份证号”务必填写正确
四、学习情况1、“成绩排名”填写阿拉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