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的功能分区一、公共建筑的功能问题功能问题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空间构成、功能分区、人流组织与疏散以及空间的量度、形状和物理环境(量、形、质)
其中突出的重点则是建筑空间的使用性质和流线活动问题
(一)公共建筑的空间构成各种公共建筑的使用性质和类型尽管不同,都可以分成主要使用部分、次要使用部分(或称辅助部分)和交通联系部分三大部分
设计中应首先抓住这三大部分的关系进行排列和组合,逐一解决各种矛盾问题以求得功能关系的合理与完善
在这三部分的构成关系中,交通联系空间的配置往往起关键作用
交通联系部分一般可分为:水平交通、垂直交通和枢纽交通三种基本空间形式
1.水平交通空间布置要点:应直截了当,防曲折多变,与各部分空间有密切联系,宜有较好的采光和照明
水平交通空间按使用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下列几种情况:(1)完全为交通联系的需要而设置的过道和通廊
如旅馆等的安全通道等是供人流集散时使用的,一般不包括再安排其他功能要求的内容
(2)主要作为交通联系空间兼为其他功能服务的过道或通廊
如医院门诊部的过道,可兼供候诊之用
(3)各种功能综合使用的过道
如某些展览陈列性质建筑的过道,观众可边看边走
过道的空间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用封闭的,也可以用开敞的或半开敞的;是直线的或曲线形的,当然也可以是直线与曲线相结合的
过道的空间形式,除根据内容的需要之外,还应服从与建筑整体布局及空间艺术处理的需要而定
公共建筑通廊的宽度与长度,主要根据功能的需要、防火的规定及空间的感受来确定
过道的采光问题,一般考虑直接的自然采光,但也不排除人工照明
垂直交通空间布置要点:位置与数量依功能需要和消防要求而定,应靠近交通枢纽,布置均匀并有主次,与使用人流数量相适应
(1)楼梯楼梯是公共建筑中常用的垂直交通联系手段
楼梯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功能要求和防火规定,安排在各层的过厅、门厅等交通枢纽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