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工作讲话我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关心、支持和监督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劳动法》为龙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部门配套规章和地方规章为主体的劳动争议处理法律依据,在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中严格遵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加强规范仲裁工作和仲裁庭建设,增强庭审效果,使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达到了制度化、规范化,走上了重在源头、重在基础、重在调解、重在执行的运行轨道
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劳动争议的办案原则
今年1—11月份,全市共受理结案劳动争议案件498件,涉及人数2492人,总金额714
46万元,开庭仲裁裁决51件
其中拖欠工资案件228件,涉及人数1316人,为职工追回拖欠工资款283
34万元;工伤案件270件,涉及人数270人,工伤补偿抚恤金431
比去年同期521件下降4
由于推行承诺企业按月发放工资制度,全市有12000多家企业签定参加承诺协议和在乡镇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承诺有效监督,劳动关系融洽和谐,措施得力到位,全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达65%,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9%,今年来没有发生重大的集体劳动争议
一、领导重视,工作深入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是一项涉及社会安定稳定的工作,关系到我市经济持续发展
因此,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它列为全市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定分管劳动工作的副市长亲自抓,遇到发生重大突发劳动争议事件,书记、市长都能亲自过问,或到现场具体指导,为及时解决集体劳动争议起到积极作用
市人大今年9月份专门对劳动争议工作调研,指出仲裁工作重要性,肯定了工作成效
市财政局拨专款5万元重新装修,购置仲裁机构的设备,创立一个严肃、庄严符合要求的劳动争议仲裁庭
局领导能结合今年是国务院375号《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第1页共4页一周年,为切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