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安全生产基础保障3、第三章安全生产职责4、第四章安全生产制度5、第五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管控6、第六章安全生产绩效管理7、第七章附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企业(以下简称客运企业)
•第三条•客运企业是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和客运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管理,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第四条•客运企业应当接受交通运输、公安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其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客运企业应当依法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第六条•客运企业及分支机构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应当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其他负责人),运输经营、安全管理、车辆技术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动态监控等业务负责人及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第二章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第二章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第七条•拥有20辆(含)以上客运车辆的客运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拥有20辆以下客运车辆的客运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原则上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