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战略意义与发展路径发布于:2011年09月27日思想库没有评论收藏共享9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再次明确提出,要以公租房为主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并针对公租房的融资、质量、监管、规划等方面提出了四条意见这与2010年以来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等国务院主要领导在各种场合对公租房的多次肯定一脉相承,也标志着我国住房政策体系中对公租房地位的再次提升
可以说,公租房已经在我国公共住房体系的发展战略中占据了中心地位
一、公租房在我国公共住房体系中的战略地位笔者一直在很多场合力图用公共住房体系这个概念来涵盖传统用的住房保障体系,因为后者一般仅限于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解困”,而且往往还是仅限于户籍人口
但如今的中国住房体系下,绝不是仅有户籍中低收入家庭满足不了基本住房需求,而是广大中间收入群体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所谓“夹心层”都缺乏对正常住房消费的支付能力
住房政策不能仅盯着户籍中低收入家庭而需要把“夹心层”等更广大群体的住房利益统筹考虑,否则很可能“按住了葫芦起了瓢”
为此我们需要构建面向广泛大众、开放性的公共住房体系,而保障房是服从于公共住房体系发展大局的子体系
(一)公租房是克服住房领域市场失灵的重要手段
我国30年房改实践表明,住房资源需要确立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配置手段,这个大方向是正确的
但近年来的经验又表明,在住房领域内市场机制并不是万能的,反而还存在严重的“市场失灵”现象
为此,在坚持市场机制为住房资源的基础配置手段的同时,也需要政府代表公共利益对住房领域的市场失灵进行及时和必要的纠正与干预
我国在1998年以来住房市场化过程中最主要的失误是,忽视了住房的基本生活资料属性和消费属性,过度强化了住房的商品属性和投资属性,忽视了住房的社会功能,过度开发了住房的经济功能和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因此没有能对住房领域的市场失灵做出有效纠正
为此需要大力发展可供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