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轮岗并非遏制择校热的良方文|张学炬武汉市公办初中、小学的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每届3年至5年)后,原则上应交流轮岗
从8月12日起,不仅校长、副校长需要交流轮岗,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在编在岗教师,原则上也要交流轮岗
(8月13日新华网)教师轮岗其实早已不再是什么新闻,在不少地区已经推广实施了,方式正如报道中说的那样,既有学区内交流、集团化办学、名校办分校、学校“共同体”等方式为平台,实现老师互派、“跨校竞聘”交流等方式,但从实施的效果来看并不是多好,而且,还有不少负面影响
其实,教师轮岗并非是遏制择校热的良方
“择校热”是我国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而产生的一种必然现象,其实,也是一种客观现象
不管我国经济如何发展,教育资源的区域间差距、区域内差距都是必然存在的,而且,各位家长都有自己的择校标准,有的考虑距离的远近,有的有不同的师资要求,有的考虑到自己孩子的实际状况,会做出自己的判断和抉择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择校”的问题始终会存在
实际上学校和家长之间,作为教育和被教育的双方都拥有相互的选择权,是供需双方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也会自发的进行自我调节,这本身也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
作为政府部门,最大的责任就是努力使各所学校在硬件设施、办学条件方面努力达到最优化,符合规定的办学标准,提供资金和政策的支持
在教学资源的配备方面,不能只有政府说了算,必须学习外国的方式,建立第三方资源评估和分配的平台,科学合理的决定资源的配给标准和流向
政府还要给各所学校最大的自主权,让他们能够独立办学,建立客观的评估标准,以及优胜劣汰的奖惩机制
对于那些办学不力,学生和家长有较大意见的学校,坚决更换学校的领导
要改变学校领导行政任命的方式,实行竞聘上岗,择优录用选取方式,基于一定的任职期限,然后,由第三方进行评估,不合格的及时更换
加强宣传引导,让家长合理择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