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库业务“集中事后监督”模式的思考银行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分离出去后,人民银行总行决定成立“事后监督中心”,对所在行的会计核算业务,集中进行事后监督
XX市中心支行按照总行的做法,已于2004年11月份将分库事后监督业务、2005年6月份将支库事后监督业务纳入“事后监督中心”集中监督
公务员之家,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本文拟就如何建立国库业务“集中事后监督”的模式,谈些看法
“集中事后监罾”的主要内窖(一)监督职能定位
成立事后监督机构,目的是进一步防范人民银行自身资金风险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事后监督中心工作规程》的要求,事后监督部门应独立于各业务核算部门,操作上应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这样,能够保证国库事后监督业务真实、准确、合法,不受人为因素干扰,做到后台监督与前台核算严格分离,有效地避免内部遮丑,掩盖矛盾等问题发生
(二)操作程序
事后监督移交“事后监督中心”后,国库部门要加强柜面监督,进一步加大国库会计核算的复核力度,认真做好会计复核工作,严格凭证审核和传递,强化重大会计事项的审批和登记制度
“事后监督中心”是对已完成的国库会计核算业务实行全面审验,重点监督
“事后监督中心”设置国库核算业务监督岗,对国库会计核算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复审检验
事后监督工作直接对主管行长负责,不实行垂直领导
在监督中,发现涉及资金风险等原则性问题,直接向主管行长汇报;发现不合规的差错,向国库部门下发差错通知书,督促整改
(三)监督重点
国库会计核算内容多,事后监督不能面面俱到
笔者认为,监督重点应放在加强国库资金的风险环节上
(1)预算收入收纳、报解业务
审核票据交换提入的预算收入凭证能否及时、全额、正确报解,防止预算资金被截留或挪作他用
(2)库款支拨业务
审核凭证拨款真实和有效性,是否符合有关财经制度,拨款审核流程是否正确完整,防止财第1页共4页政资金误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