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美学研究需要崇高的人文精神——参加“第十届全国音乐美学研讨会”有感前不久,第十届全国音乐美学研讨会落幕,笔者曾有幸参加,会后颇有感触
这次会议的于会者多为高职称高学历学者,主办方、承办方也颇为用心用力,整个会议安排合理紧凑,于会者也都非常专心致志心无旁骛,多数学者均非常认真地作了准备和发言
在会议中,有交锋,也有点评,确有一定的活跃气氛
会议使于会者交流了心得,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会议是有意义的
不过,稍加琢磨就会发现,整个研讨会也存在一定问题
即在研讨中,相关人文视角或人文关怀有显不足,并进而显现出思想认识的些许偏见、思维路径的相对狭隘问题
例如:音乐美学作为典型的人文类学科,在研究中,无疑需要有正确价值观的指引或正确立场的确立
但是,在整个研讨会上,于会者却少有对相关问题的关注和思考
难道这个问题都已经解决好了吗
试想一下,如果人们的相关研究存在价值观或立场上的偏差,人们又依靠什么去保证其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点的正确、统一呢
此外,人们似乎也并不关心音乐美学研究的效能问题
试想一下,如果音乐美学的研究成果并不能帮助人们正确理解音乐作品的美学本性,并不能科学有效地帮助人们提升自己的音乐审美关照力,并不能帮助从事音乐审美教育的工作者拥有科学有效的音乐审美教学法,并不能为作曲家们提供有价值的思考或反思,也不能为应用理论研究的发展予以指引,那么,其所谓的理论研究成果又有多大的存在价值呢
难道音乐美学研究成果真的就像一些学者所认为的那样,它不过是音乐美学家们依据自己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并以另一种方式“谱写”的“自度曲”、“幻想曲”、“自恋曲”
难道音乐美学家的职责真的就是以自己的“自度曲”、“幻想曲”、“自恋曲”去标榜自己的“高文化”,去显现或说明民众的“低文化”;甚至还因此丧失了对民间音乐的美、对社会生活的美、对人类情感的美、对音乐家们的人格美的应有敏感
显然,漫无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