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探讨有关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探讨:人民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国家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责任大,要求严格
做好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保证检察院清廉和公正的高效司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现结合实际工作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基层检察院纪检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
新形势下,纪检检察工作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总体来说此项工作是近几年逐步得到加强,与其它检察业务工作相比起步较晚,导致部分干警甚至个别领导认为检察机关是以检察业务为主,纪检监察可有可无,普遍存在三种心理:一是与已无关的心理
一些干警认为纪检监察、反腐倡廉是领导的事,只要我不犯错误,就与我没关系;二是腻烦心理
认为纪检监察是“婆婆嘴”,多管闲事,只会给干警“套紧箍咒”,不利于业务工作的开展,影响办案,纪检监察何必多管闲事、自我刁难;三是抵触心理
少数干警存在的“我行我素”的现象,你说你的,我做我的,沿袭老一套,置一些新规定于不顾;当出了问题、纪检干部谈话帮助时,只是口头上虚以应付,明里改正,暗中抵触
2、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
基层检察院普遍受现有编制制约,大多数只有纪检组长1人而没有配备纪检监察人员,导致在案件的调查、对案件回访及涉检信访取证等一系列工作上被动
以笔者所在院为例,全院仅有13名干警,由于院小人少,有的业务科室只有1名干警,有的干警身兼数职,人力捉襟见肘,十分紧张
这种情况下很难再为纪检监察配备专职人员,目前纪检组长、监察人员均为兼职
3、纪检监察人员素质不高,监督能力不强
实践工作中,基层检察院由于缺乏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很难配备高素质、高层次人员从事此项工作
因此,现有人员无论是政治素质,还是业务素质都有待提高
另外,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对自身工作职责认识不到位,存在不敢监督和不愿监督的思想,也在一定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