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解决大队在协调工作中的“三难”问题基层建设的实施反复证明,大队一级地位重要,角色特殊,责任重大,他们的职能作用发挥好,基层部队的全面建设绩效就明显
但受武警部队编制体制的影响,有的支队缺少大队这个中间环节,有的支队在大队作用发挥了不够重视,有的支队大队级的单位编制不缺,从而导致了大队在按纲抓建的工作协调上产生了“三难”问题,下面,我结合近期的学习,对如有效解决大队在协调工作中的“三难”问题淡几点看法
一、因为“无实权”,导致下面不买帐,各项工作难开展,必须“主动还权”,让大队扎扎实实抓落实
当前,支队级党委在按纲指导和抓建中对大队作用的发挥有所忽视,存在“三多”现象:一是大包大揽多
支队机关存有“婆婆思想”,什么事都要过问,喜欢“一竿子插到底”,大队级党委对职权范围内的事,说不上话、上不了手、作不了主
二是越俎代庖多
支队机关存有“家长作风”,一些本该大队党委办的事,都由支队机关作了安排,使大队本级许多想办、该办的办不了,也办不到
三是插手干预多
支队机关存有“官僚主义”,不尊重大队党委的权力,对一些涉及基层官兵的敏感事宜喜欢插手,对大队党委作出的决定喜欢指手画脚,说东道西,影响大队党委威信
这样一来机关乱忙,大队忙乱,报怨用人作不了主,说话抵不上用,办事用不上劲,有难帮不上忙
因此,必须尊重和维护好大队级党委应有的“四种权力”
一是自身建设的决定权
大队怎么发展,从哪1里突破,必须由大队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机关只能起指导作用,不能事先给大队党委定好思路、制好规划
二是立功受奖的建议权
每次评功评奖时,都要充分听取大队党委的意见,对大队党委没有提名的官兵,不管哪一级领导打招呼,始终做到不研究、不表彰,切实使基层官兵服气
三是干部调整的推荐权
坚持把大队党委在干部调整使用上研究的意见作为支队党委衡量的准则,干部调整大队党委不研究不考虑,战士送学大队党委不拿意见不研究,使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