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来镇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考评办法第一条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镇调处中心、村、单位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效
表彰奖励在稳定社会秩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特制定本考核
第二条考评的主要内容
各村、单位、职能部门对大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力度、机制建设以及大调解工作制度、自身建设和业务培训等
第三条考核时间从10年1月1日始,至10年11月15日
考核办法采取日常工作与年终检查相结合,听汇报、看台帐资料、座谈了解、实地查看等形式综合评定
第四条根据本责任状的考评结果,列入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双文明建设考核依据,并作为党委、镇政府表彰、奖励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调解能手的依据
第五条考评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易于操作的原则
第六条加强组织领导(25分)1、按照镇党委、政府研究部署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意见的要求并纳入本村、单位、部门总体工作目标,有专人负责,有工作制度,并达到要求的得分
未研究落实或达不到要求的,扣5分,未落实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责任的扣5分
2、调解组织每月组织一次社会矛盾纠纷情况进行排查、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制定出调处工作预案得分,每缺一次排查、分析、研究、预案的扣5分
制定本村、单位大调解工作年度工作实施计划,进行定期工作总结加5分
3检查考核中发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成员单位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未认真履行职责的,每发现一个单位扣5分
第七条自身建设(10分)村(居)调解委员会达到规范化要求,下辖民调小组,村(居)民小组按10户或一个单元确定一名民调信息员
第1页共20页200人以上企事业单位设立调委会
未达要求的,扣10分
第八条工作制度(25分)1、镇调处中心10项工作制度上墙公示,并规范实施(5分)
10项制度即:领导值班接待和首问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