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职工招聘方案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农村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我县将从乡镇卫生院(含年后由乡镇卫生院转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临时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定向择优招聘一批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定向择优招聘工作),充实到乡镇卫生院。根据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招聘原则(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三)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二、招聘范围及对象截至年10月1日,在自治县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1年及以上,现仍在工作岗位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卫生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二)取得初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三)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三、招聘名额我县具体招聘名额,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市编办根据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缺额和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情况统筹下达。四、实施步骤此次定向择优招聘工作在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和组织领导下,由县人事部门会同卫生、编制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分为六个阶段:(一)前期工作及动员部署1.制定我县定向择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并上报市人力社保局和市卫生局(年11月25日前);2.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卫生局制定我县定向择优招聘简章。简章内容包括:招聘原则,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时限)、方式、内容,报名时间、地点、方法及需交验的证件和材料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年11月30日前);3.召开由各乡镇卫生院院长、乡镇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及县级相关部门参加的择优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动员大会并发布招聘简章(年11月30日前)。(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县卫生局负责。1.各乡镇卫生院组织报名、人员初审(年11月24日至年12月5日前);2.各乡镇将《市乡镇卫生院定向择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和审查表》及相关印证材料报县卫生局(年12月6日前);3.县卫生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监察局对各乡镇卫生院报来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年12月20日前);4.县卫生局和乡镇卫生院同时对资格审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职称、工作岗位性质、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和工作经历等(年12月21日至27日)。(三)上报材料,确定招聘名额县人民政府将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花名册和乡镇卫生院编制及现有人员情况统计表报送市卫生局,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市编办下达的招聘指标确定我县的招聘名额(20XX年1月15日前)。(四)组织考试考试考务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局、县监察局考前到市上领取试卷,考后将试卷送到市上统一阅卷。1.考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考试一科,总分100分。2.考试内容: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医药卫生政策法规、医德医风规范。3.考试时间:初定为20XX年1月16日上午9—11点。4.考试加分:凡年10月1日前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每连续工作满一年,加分,上不封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证的加2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加3分;取得卫生类专业技术职务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的加3分。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县卫生局在20XX年1月15前将参考人员的加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5.成绩公示。县人力社保局于20XX年1月25日至1月31日对考试人员的成绩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成绩时注明加分情况。五、有关政策(一)招聘执业医师的处理对属于卫生部招聘执业医师项目的人员,这次招聘后即按乡镇卫生院正式职工管理,不再享受卫生部招聘执业医师的待遇。(二)编制管理县编办按照有关标准核定乡镇卫生院编制数,将此次定向择优招聘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纳入编制管理。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乡镇卫生院定向择优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1.综合协调组。组长蹇廷超,成员梅绪权、李文胜、秦中和、刘学勇。具体负责定向择优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2.资格审查组。组长代鸿,成员梅绪权、邵江涛、李文胜。具体负责定向择优招聘工作的资格审查和参考人员的加分认定。3.信访维稳组。组长冉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