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培训机构意见为加强境外培训工作管理,保证培训质量,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就推荐选用境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荐选用机构应遵循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注重培训实效;坚持好中选优,注重培训特长;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公平公开
二、推荐选用机构的程序和方法(一)组团单位选择境外培训机构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现行规定,组团单位在申报境外培训项目计划时要选定境外机构
组团单位可根据培训内容,首先从我省境外培训机构备选库中选择,与多家机构进行商谈,通过对培训课程设计、考察活动和生活接待安排等方面的比较,择优选定1家机构,填入境外培训项目申请表相应栏目报省外国专家局
如我省备选库中机构不能满足组团单位培训内容要求,组团单位可另行选定,但必须是国家外国专家局《境外培训机构名册》在册的,或国(境)外政府部门、公益团体、国际组织和知名企业、大学,以及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选用的其他机构,并说明理由
组团单位如提出由个人向其推荐机构的,推荐人要采用实名制,并按本意见的范围和程序推荐
所推荐的机构必须是我省备选库或国家外国专家局《境外培训机构名册》在册的,且要推荐2家以上,并如实介绍所推荐机构的情况,包括法人代表、联系人、专业特长、接待能力和信誉程度等,供组团单位参考
(二)省外国专家局审核
省外国专家局对组团单位选定的机构进行审核:对选用不当的机构予以调整,并通知组团单位;对承接团组过多的机构予以平衡,除评估等级为“优”的机构外,原则上机构每年承接我省的团组不超过2个
(三)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
三、有关要求(一)组团单位在申报项目计划时,要认真慎重择优选定机构,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确定后不得随意改变
第1页共2页(二)机构选用主要由组团单位负责
组团单位应直接与取得资格或在规定范围内的机构联系,严禁通过无培训资格的中介组织承办境外培训,防止无培训资格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