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临床质量控制2015.12胡磊临床质量控制•一、视力检查•二、诊断•三、眼部用药•四、眼部植入物要求•五、围手术期质控一、视力检查•(一)视力检查项目要求•1、初诊病人应检查与记录远视力,戴镜者应查戴镜视力,婴幼儿等不能合作的特殊情况除外。•2、住院病人应检查与记录远视力、近视力和矫正视力。(二)视力检查室和视力表要求•1、视力检查室应有明亮的环境。•2、视力表应置于被检眼前方5米处。如放置距离不足5米,可将平面反射镜挂至距视力表2.5米处,平面反射镜中的视标图像必须无明显变形。如采用投射视力表,则放置距离不受限制(一般距眼球3米以上)。•3、视力表的悬挂高度应使表中1.0行与被检眼等高。•4、视力表如用直接照明,照度应达200~700lx;如用后照法(视力表灯箱),则视力表白底的亮度应达80~320cd/m2。照亮力求均匀、恒定、无反光、不眩目。视力表应避免阳光直射。•5、视标大小及清晰度应符合规格。•(三)远视力检查的操作方法•1、先查右眼,后查左眼。•2、由上向下指示视标,让被检者说出或指出缺口方向。•3、对戴镜者应先检查裸眼视力,再查戴镜视力,并询问、记录镜片的度数。•4、检查视力时应使用遮眼器,用后应消毒。•(四)结果记录方法•1、应采用原卫生部颁布的《标准对数视力表》规定的方法记录,以小数记录为主。•2、视力记录内容、方法遵循原卫生部和中华医学会制定《眼科诊疗常规》。记录方法:•1、视力表分12行,能看清第1行为0.1,第10行为1.0,第12行为1.5.例如能辨认第8行全部视标,同时辨认第9行半数以下视标时记为0.8+;例如能辨认第8行全部视标,同时辨认第9行半数以上视标时记为0.9-。记录方法:•2、如被检者不能辨认最大视标,可移近视力表,直至看清第1行视标,记录视力为0.1×被检者与视力表的距离(m)/5。记录方法:•3、如在1m处不能确认最大视标,则检查指数(countingfinger,CF)。嘱受检者背光而坐,记录能辨认指数的最远距离。如在眼前5cm仍不能辨认指数,则记录能辨认手动的最远距离(handmotions,HM)。记录方法:•4、对只能辨认指数或手动的受检者,则应在暗室中进一步检查光感(lightperception,LP)和光定位(lightprojection)。◆远视力检查注意事项:•1.每个字母辨认时间不可超过5秒;•2.未受检眼遮盖要完全,但不要压迫眼球;•3.受检者头位要正,也不能眯眼;•4.检查光定位时受检者向正前方注视不可转动眼球和头部。•5.对于裸眼视力小于1.0,且无矫正眼镜的受检者,应加用针孔板后查小孔视力;•6.视力检查是心理物理检查,评价结果不可忽略这一点;(五)近视力检查要求1、应采用窗口处自然弥散光线或利用手电光等局部照明。2、双眼分别检查,先查右眼再查左眼。3、近视力表与被检眼视线垂直。近视力检查方法:1、检查距离一般为30cm,对于屈光不正者,要改变检查距离才能测得最好视力。如将近视力表向受检者移近时视力逐渐增加,该眼可能为近视眼或假性近视眼。反之,受检者则可能为远视眼或老花眼。2、以能看清的最小一行字母作为测量结果。近视力检查注意事项:1、每个字母辨认时间约为2-3秒;2、未受检眼遮盖要完全,但不要压迫眼球;3、受检者头位要正,不可歪头用另一只眼偷看,也不能眯眼;二、诊断遵循原卫生部和中华医学会制定的《眼科诊疗常规》。三、眼部用药眼部用药方法应遵循《眼科诊疗常规》操作,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对药物的要求,严禁使用三无产品。(一)滴眼药水法•适应症•1.眼病患者需滴用药物进行治疗时•2.眼科检查需滴用表面麻痹剂或散瞳剂等药物时•操作方法及顺序•1嘱患者头稍后仰或平卧,眼向上注视•2滴药者用手指牵开下睑•3将药液滴入下睑穹窿部•4轻提上睑使药液充分弥散•5滴药后嘱患者轻闭眼数分钟•6以干棉球拭去流出眼部的药物•注意事项•1.滴药前应核对药液•2.滴药时滴管或瓶口不能接触眼睑或睫毛•3.药液不要直接滴于角膜上•4.结膜囊内容积有限,不能为提高疗效,过多滴用药液。一般只需滴一滴药液就足够。•5.对于溢出眼部的药液应及时拭去,以免患者不适或流入口腔被吸收。•6.滴药后及时压迫泪囊区3分钟,以免药液经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