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宪法好少年演讲稿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隆阳演讲稿《弘扬宪法精神争做宪法好少年》瓦窑明德小学五(3)班2017年12月6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隆阳演讲稿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我叫吴洪江,我演讲的题目是
《弘扬宪法精神争做宪法好少年》
宪法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
我曾问,我还是一个孩子,宪法跟我有什么关系吗
我相信在座的同学中肯定有过这种想法,甚至一直以来都是这样想的
说实话,在没有学习《宪法》之前我同样存在这种天真的想法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那么,我们有许多保护青少年、未成年的法律条例,我们是不是就可以知法犯法呢
请记住,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但是,我们同学中有不少“知法犯法”的,比如抽烟、打架斗殴、迟到早退、旷课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而校领导根据学校规章,对那些违反校纪校规的同学做出了处分,这就是“依法治校,违法必究
”而进入酒吧、歌厅、网吧、购买烟酒等行为,对于未成年来说都是触犯法律的
近年来未成年的犯罪行为逐渐增多,手段残酷,影响恶劣
四川一名13岁少年小武为抢劫手机,将汽油泼向素不相识的女教师,女教师被烧成特重度烧伤,这一事件让人瞠目结舌;又如15岁的魏明,在同学生日宴会上认识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经常带他吃喝玩乐,因为缺少父母陪伴,魏明把王大哥当成了自己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
一天,王大哥对他说:“有个第1页共2页小子总跟我过不去
我不方便出面,你帮教训教训他,反正他不认识你
”被这么一教唆,原本老实听话的魏明手拿木棒,朝那个人的头上猛击一棒,导致对方头部受了重伤,而15岁的魏明因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