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税收调研报告税收作为经济政策中的一个重要杠杆,对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都有着调节作用。制定和实施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必须符合我国的就业形势需要,就业的税收政策只有渗入经济运行才能发挥有效的调节作用。为此,本文笔者就经济增长与就业、经济增长与税收、税收政策与就业等关系问题进行相关探讨,并提出相应的税收政策建议,以供参考。一、经济增长与就业的现状伴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换代、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所带来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就业难题。近年来,我国政府虽然采取多种措施控制城市失业率的急剧上升,但就业压力仍在持续加大,城镇登记失业率已从1998年的3.1上升至**年的4.3%,再加上社会处于新增适龄劳动力就业高峰期,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所带来的新增失业人员,以及“三农”问题困扰下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构成了社会就业的三支大军。面对严峻就业压力,从多个学者的理论中归纳出解决的问题的思路不外乎:考虑控制人口增长、减少未来就业高峰;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力就业适应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拓宽就业渠道;改变就业观念,建立相关配套保障措施等几个方面。我们则认为,促进经济发展,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和形成新增就业岗位能力应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所在。尽管诸多学者在对我国经济增长与就业关系的分析中谈到,由于就业弹性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我国经济增长率与就业增长率之比在改革开放前为1:1,80年代为3:1,90年代则扩大为10:1;在20世纪80年代,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可增加240万个就业岗位,90年代初能提供120万个,进入90年代后期只能增加70万个,说明我国经济增长对增加就业的作用有所下降。考虑是否用牺牲效率和效益的方式来扩大就业机会。20世纪的经济“滞胀”给西方国家带来的严重失业危机说明这一选择的困惑。对于还处于发展中的中国来说,用牺牲效率和效益扩大就业,将要冒丧失国际竞争力的风险;而追求经济增第1页共8页长的效率和效益又会使更多的人走入失业行列,这在收入分配日益两极分化的时下,要充分考虑被淘汰劳动者的承受力,同时,居高不下的失业率也是诱发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对此矛盾,我们以为,今后较长时期的国策选择应以就业作为我国经济运行和发展的优先目标,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因而,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也应以促进经济增长,由持续的经济增长稳定和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应当是一种正确的税收政策取向。二、经济发展的就业潜力我们应当认识到,就业问题的产生及其存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经济主体行为实现收益最大化的必然要求,它有助于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有助于企业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形成,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效率和竞争力。而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还在于发展经济。(一)三次产业发展的就业增长潜力分析从三次产业就业结构看,1990-**年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所占比重由60.1%下降到49.1%,下降幅度较大;第二产业从业人员所占比重稳定在21%左右;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所占比重由18.5%提高到29.3%,稳步增长。赵建国(**)1曾对1990—1999年三次产业分析,得出10年间第一产业的就业弹性为-0.098,第二产业的就业弹性为0.14,第三产业的就业弹性为0.335,通过数据分析可知,发展第三产业对就业增加所具有的促进作用最大。但第三产业的发展是建立在第一、二产业发展的基础之上的,针对我国劳动力过剩的现状和就业结构调整要求,我们有了以下认识:1.继续发挥第一产业作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蓄水池”作用。我们应在搞好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生产的同时,合理利用资源,发展多种经营。一方面通过大力发展林牧渔和经济作物生产,大力发展城郊农业、生态农业、创汇农业和观光农业,增加国内市场供应和出口创汇,开发多种农业就业岗位,适当减缓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速度、流量;另一方面通过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村第二、三产业发展,促进农村产业链的形成和不断壮大,能有效地实现部分农村剩余劳动第2页共8页力就地、就近转移,进一步吸引外出人员返乡创业,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引导了城镇下岗职工“上山下乡”的创业活动。2.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