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校教师职称评定量化评分细则(修订稿)根据上级职称评定有关精神和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了加快教师队伍建设,选拔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职称评审,调动教师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经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研究,特制定本细则
编号姓名总分序号项目分类项目权重量化评分标准自评(说明)得分学校评分备注1任职资格(15分)学历及教龄8中师学历0
2分/年,大学专科学历0
3分/年,大学本科0
4分/年,研究生学历0
5分/年(不足1年以1年计算,离职进修时间不纳入计算),总分不超过8分(不同学历分段算)
任现职年限70
5分/年(不足1年以1年计算),总分不超过7分
2德(5分)思想道德5(1)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国家法规、法令
(2)热爱本职工作,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团结同志,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关心集体,不做有损学校荣誉的事
(4)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
3能(25分)管理工作7任现职以来,在我校任教期间:从事班主任工作1分/年,担任行政领导、年级组长、教研组长1分/年,担任备课组长0
5分/年(不足半年以半年算,超出半年不足1年以1年计算)
累计加分不超过7分
教学研究8任现职以来,在我校任教期间:(1)优质课比赛中获奖的国家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
市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
5分,三等奖加2分
县、校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
校赛课能手2分
(2)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研机构、学科专委会、科委、科协组织的教育教学比赛中获得荣誉称号者,国家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
省市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
5分,三等奖加1分;县、校级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
(3)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研机构、学科专委会、科委、科协组织学生竞赛指导教师奖国家级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