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成立批复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下文是成立居委会批复,欢迎阅读
居委会成立批复一xxx政府:你镇《关于成立双城社区居委会的请示》(八桥府〔20XX〕55号)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中共XX县区委XX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大渡口委发〔20XX〕14号)规定,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镇成立双城社区居委会
二、双城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
北接山海路,南抵双山路,西邻尚宾大道,东至双林路
三、你镇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XX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区内有关文件规定,依法组建社区居委会,抓好社区居委会队伍、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社区居委会顺利开展工作
XX市xxx区人民政府2xxx年5月3日居委会成立批复二xxx政府:你镇报来的《关于要求设立xxx区居委会的申请》(白政[20XX]67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有关规定,经20XX年4月21日县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xxx镇塘串河村民委员会;二、同意设立xxx社区居民委员会
将原塘串河村民委员会、白湖监狱、潜川监狱、庐江监狱、白湖检察院、白湖花园小区以及县驻白湖11家单位的居住小区纳入社区管理
共有居民5803户,户籍人口17596人,常住人口20320
社区国土面积11
9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818
三、社区办公和服务场所暂定于原塘串河村村部,待条件第1页共2页成熟再按城市标准化社区建设办公和服务场所
按共建共享原则,驻社区省直有关单位要积极予以支持
居委会成立批复三xxx人民政府:你镇《关于xxx委会建制建立小寅居委会建制的请示》〔松九府字[2004]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