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人员考勤制度一、实行考勤签到制度,县局有关股室将不定期对其进行查岗
二、签到由专人负责,负责本单位人员签到情况的统计及上报
三、签到须本人签名,如代签名,代签人与被代签人将按机关工作规则相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人员如有下企业、开会等公务外出的,应当填写外出情况登记表备案
五、工作人员请事假、病假一天的由分局长批准,报人教股备案;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由分局长审核,县局主管领导批准,报人教股备案;请假三天以上的报县局局长批准,报人教股备案
六、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窜岗、聊天、擅自离岗,严禁上班时间下棋、打麻将、打扑克、用电脑玩游戏等
七、有以下情况的视同旷工
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的;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弄虚作假、欺骗领导,无故不上班的
第二篇:局机关考勤制度伊洛工业园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考勤制度为切实加强我局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第一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应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制度的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缺勤
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如因公事外出,需向局领导请示,经说明去向,征求同意后方可离开
第二条考勤签到时间为早上8:20-8:30,下午签到时间为2:20-2:30,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视为迟到,未签到且事先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报告手续的,视为缺勤
第三条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外出,经局领导批准后报综合科备案,第1页共6页明确外出时间,履行登记手续;到区外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否则视同缺勤处理
第四条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
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到综合科填写统一制式的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经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