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技推广与建设安排意见禁止违法拍卖、转租、侵占、平调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资产的行为
县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农业部门依法明晰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现有的资产产权关系,四)完善配套措施
加强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资产管理
场所已被拍卖的要妥善解决好办公场所
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产设施的基础上,依照填平补齐原则,完善推广设施,改善技术装备和推广手段
依托和组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实施重大农业项目,改善推广条件,锻炼推广队伍,培养推广人才,增强推广能力
要引导和鼓励分流的农技推广服务人员自主守业,领办各类农业科技型或中介型农业企业
分流农技人员领办兴办的农业企业享受国家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地方支持科技企业发展的政策,参照省、市有关政策落实
加快推进我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编委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
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具体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四中、五中全会,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农业部关于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中心,依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不时创新思路,加大改革力度,强化公益性推广机构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公共服务能力,为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继续增收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精干高效
优化队伍结构,合理配置农业技术推广资源;坚持政府主导,支持多元化发展,有效第1页共7页履行政府公益性职能,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