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村庄建设规划方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工作进一步提高规划管理水平的意见》和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村住房建设与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根据市规划主管部门关于基层村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要求和《市市区村镇体系规划》,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我区中心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224个基层村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二、工作原则(一)政府主导,部门协作
各镇(街道)统筹规划、统筹协调、统筹资源,区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和技术把关,确保基层村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二)公开透明,规范运作
开放规划设计市场,公开择优选定规划、测绘单位,降低规划编制成本,提高规划编制水平
(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类型村庄,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特色保护
(四)群众参与,阳光规划
坚持阳光规划,公开展示村庄建设规划,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把群众意愿落实到规划中
三、工作分工(一)各镇(街道)负责制定辖区内农村住房建设与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有关村居按计划完成农村住房建设与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向规划编制单位提供相关基础资料,配合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单位的现场调研及规划方案的方案审查、征求意见及现场公示等工作
(二)区住建委和规划直属四分局组织指导各镇(街道)进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三)区国土分局负责从基本农田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及第1页共3页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等方面进行审查,划定村庄建设用地范围等工作
(四)区公安分局负责审查规划消防布局、消防设施配置等内容,负责认定村庄常驻人口数量等工作
(五)区环保局负责审查环境保护、生态敏感区保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的工作
(六)区文广新局负责结合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乡镇综合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