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年度居家养老的工作计划篇一、社区年度居家养老工作计划为进一步推进锦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解决好生活不便、“空巢”老人的生活问题,努力构建和谐社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满足辖区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人群体中的高龄老人(70周岁以上)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为重点,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为抓手,积极构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网络体系,扎实有序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促进养老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为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20xx年锦江社区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不少于5项的居家养老服务,初步形成当地政府实行购买服务、专门机构提供优惠服务、志愿者队伍提供无偿志愿服务的工作格局
三、基本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居住在辖区内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
根据老人的不同情况,分别提供无偿服务、低偿服务、有偿服务和志愿服务
1、无偿服务对象
主要应包括年满7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且在市区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三无”老人、革命“五老人员”以及百岁老人等
2、低偿服务对象
主要应包括以下老年人
①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指子女不在本市区居住生活的老年人);②未享受民政各种救助的80周岁以上“空巢”老人;③有一定经济来源但生活仍很困难的老年人
第1页共7页3、有偿服务对象
有经济能力,需要日托、送餐或上门照料等服务的老年人,以自费的形式购买服务
4、志愿服务对象
社区内所有老年人,重点是“空巢”老人、高龄、病残老人,由志愿者上门开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