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幸福是人类在发展过程中积淀起来的一种永恒,生活本身的目的是获得幸福。幸福在汉语中的解释是“一种持续时间较长的对生活的满足和感到生活有巨大的乐趣并自然而然的希望持续久远的愉快心情“。教师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资源,其自身幸福对学生、家长及社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教师幸福与否,直接关系着学校教育教学的质量。幸福感是一种主观感受,是需要得到满足、潜能得到发挥、力量得以增长所获得的持续快乐体验。教育是心灵的事业,教师应当是一个幸福的职业。教师在教育的精神世界和专业成长中“轻舞曼扬”、“诗意的栖居”是教育的应有之意。教师职业以其循循善诱、诲人不倦的职业精神维系着学生的幸福与社会的进步,又在为人师表、教学相长的职业操守中追求着自我完善。由此看来,教师职业应该是一种助益他人幸福而又能获得自我幸福的职业。但审视现实,教师的职业压力日益增大,教师的职业倦怠也在悄然地蔓延,幸福似乎在远离教师的职业生活。一、收入与付出之间的失衡。马克思曾经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恩格斯也认为:“在一定条件下,利益机制可以成为历史发展的杠杆。”这说明在现实生活中,人不仅要追求生活意义,超越现实与自我,进行创造性的活动,而且也要满足自然生命体的物质利益需要。教师并不是一个圣人,也有基本的物质需要和工作的基本动力。幸福不是超越世俗的愉快和满足,它是建立在一定物质基础上的。教师职业幸福需要以一定的物质条件为基础,一定的物质保障是教师获得职业幸福的必要支持。相比其他很多职业,教师在工作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需要扩张。这种投入不仅是体力的付出,更是经历与责任的付出。调查显示,我国高中教师用于上课、备课、批改作业及试卷、参加班级活动、个别教育及辅导的时间,每周是63.89小时,每天平均12.78小时。同样,初中教师每天平均是10.83小时,小学教师每天平均10.16小时。然而,目前教师的收入与付出之间严重失衡,在农村和边远地区及欠发达地区,公办教师的工资多数在1000元左右,过着一种“撑不着、饿不死”的生活。代课教师的工资更低,平均工资在200元左右,只能维持基本生活开支。教师职业巨大的付出与较低的收入导致一部分教师产生失落感,无法从职业中体验到幸福。虽然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不断提高教师的物质生活待遇,但和他们劳动的复杂性、特殊性相比,其待遇仍显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二、巨大的职业压力带来消极情绪的困扰教师职业是世界上最纯洁而美好的职业。但是,由于教师这个职业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以及来自社会、家庭的高期待、高要求,使教师感受到巨大的压力。研究表明,职业压力正严重地侵蚀着教师群体,对他们的工作、生活和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影响。由于基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新课程改革的全面推行、教师专业化进程的日益提升,使得教师的职业压力问题也日渐凸显。如果说幸福感是一种积极愉快的心理状态,压力所带来的焦虑、抑郁、愤怒和恐惧则是主观幸福体验最大的破坏力量。长期超负荷的工作,导致教师身心双重压力长期得不到释放、缓解,焦虑、抑郁等负性情绪的困扰销蚀着教师的职业幸福感社会对教师的过高期待升值是苛责,教师被幻化成孔子般的“圣人”甚至是工作不知疲倦的“超人”,导致教师精神负担过重,无法体验那些来自教师平凡工作的平淡而真实的幸福;一些学校把升学率作为教师的考核重点,有的学校甚至采取末位淘汰制,致使教师的工作目的性、功利性过强,导致教师长期摇摆于责任感和升学率之间,职业荣誉感下降、职业幸福感流失;极个别教师的不良行为导致教师形象受损害,致使社会对教师群体产生偏见,学生和家长对教师的教育教学产生了信任危机;越来越多的家长打击报复教师时间以及学生打老师、杀老师时间已经让绝大多数的教师噤若寒蝉。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学生心灵世界的开拓者。教师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积极的心理品质对学生心灵的影响,是任何其他教育手段都无法替代的。这种巨大的教育力量,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学生的心灵。所以学生的成长与发展,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是能激活教师的职业幸福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