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管理制度1目的和范围1
1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对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都可能产生影响
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的申报、审查、批准等工作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工程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某种原因引起的,需要对原工程设计做出局部调整或修改的事项
3本制度适用于由建设单位或其它参建单位(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制造厂家等)提出的工程变更要求
4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向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调整或修改意见,设计院直接修改图纸,可不统计为工程变更
1所有工程变更都必须经过建设单位批准
在审批工程变更时,建设单位应确认因变更引起的工期和工程造价等方面的影响
2所有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变更,都必须由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才可付诸实施
3项目监理部负责审查工程变更的申请;监督和检查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变更的实施
4施工单位负责工程变更的实施
3.管理要求3
1工程变更的提出3
1提出工程变更要求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设计图纸有差错或设计内容深度不够;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或者设计条件(地质、设备等)有变化;3由于现场条件所限,设计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要求;4上级(项目审批)单位提出变更要求;5因施工问题需要做出变更;6为节约投资、改善运行条件需要做出变更;7根据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需要做出变更
2工程变更的要求可以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设备制造单位等提出
1设计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可以使用施工图升版的方式或者直接向建设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的方式提出
设计变更通知单应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工程量增减及其相关预算费用等内容
2建设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可使用工程联系单直接向设计单位提出,比较重大的变更要求应向设计单位发出正式公函
上级(项目审批)单位和运行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