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惯性的几种错误说法的分析新民中学张世英惯性是苏科版八年级物理下册第九章第二节内容。本节的课题虽然是《牛顿第一定律》,但实质讲的还是惯性,惯性是初中物理教学中的一个难点,在教学过程中,会出现几种错误说法:1.运动的物体有惯性,静止的物体无惯性。2.物体运动速度大时惯性大,速度小时惯性小。3.只有当物体由静止变为运动,或由运动变为静止时才具有惯性。4.一切物体在没有受到外力作用时,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或静止状态,叫做惯性。5.物体的惯性在受到外力作用时表现明显。6.炮弹在空中能飞行,因为受到惯性力的作用。7.人要跳起来,必须克服惯性。8.人在短跑到达终点时速度很大,惯性很大,要停下来,必须用很大的力克服惯性。凡此种种说法,原因皆由于不了解惯性的真实含义、惯性和惯性定律的区别、惯性与外力的关系。一.什么叫惯性?惯性是“物体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的性质”,“这个性质是任何物体都具有的”,它是物体本身固有的一种特性,用句通俗的话说,惯性是:物体原来运动还要运动,原来静止还要静止的特性。所以惯性也可以说成是“物体保持原来运动状态不变的性质”,既然惯性是物体本身的固有性质,则在经典力学范围内,如同质量是物体本身的一种属性一样,如将一质量为m的物体体积弄大一点、温度升高一点、运动速度搞快一点、压力加大一点、位置放远一点或高一点,其质量始终不变,同时其惯性也始终不变。这个“始终不变”包括两个意思:一是性质不变,原运动还要运动,原静止还要静止;二是性质的大小不变,即惯性大小不变。我们知道,物体的惯性大小是用质量量度的,对于任一物体,只要其质量不变,它的惯性就不变。因此不能说物体惯性运动时有,静止时无,速度大时惯性大,速度小时惯性小,运动状态改变才具有惯性。二.惯性与惯性定律的区别及其与外力的关系惯性是物体的一种固有性质,它不随外界的条件改变而改变,同样与它受不受外力无关。受力时,惯性表现是要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装态;不受力时,惯性的表现仍然如此。这是物体时刻都要表现得不变的性质。而惯性定律则是研究物体在不受外力作用下如何运动的一个规律性的问题,它是个运动定律。这个定律完全是物体由于惯性的主导而体现出的一种规律,故牛顿第一定律又称为惯性定律。可见“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的性质与“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的原因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因此认为“一切物体在没有受到外力作用时,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叫做惯性”是不正确的。惯性是物体在任何情况下都要表现的,无所谓明显与不明显之分,所以“物体的惯性在受外力作用时,表现明显”的说法是欠妥的。至于力,它是物体间的相互作用。离开了物体就无所谓力。物体只要受到力就一定有其他物体存在并施加了这种作用。而惯性都是物体不管有无其他物体存在和是否施加作用都存在并不变的性质。故炮弹在空中飞行时并没有受到另一个物体向前推的作用,也就谈不上“受到向前推的力”,更无所谓“惯性力”,而是炮弹离开炮筒时有速度,由于惯性,要继续以这个速度向前飞行。因为惯性是物体的固有特性,因而“克服惯性”同样不正确。综上所述,惯性是物体本身固有的一种特性,是不会变得,与物体是否运动、运动速度大小、是否受力、受力大小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