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学分制考核方案为进一步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激励约束机制,按照烈组字〔20XX〕2号《关于在全区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强党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建设,全面建设学习型干部队伍的要求,从实际出发,适应干部教育培训多元化和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培训需求,充分开发利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把组织调训与自主择训、中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地解决干部的工学矛盾,促进开发区培训干部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考核对象开发区全体公务员
三、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干部教育培训的学分,按照实际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情况,累计计算
纳入学分制考核的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有:业务培训、主题讲座、学历教育、开发区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集中学习、干部知识更新考试等方面的情况
具体计分办法为:1、脱产调训
参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以及市级以上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凡脱产学习30天以上的可获得最高50学分;凡脱产学习20天以上的可获得最高35学分;脱产学习10天以上的可获得最高18学分;凡脱产学习5天以上可获得最高10学分;凡脱产学习5天以下,每个工作日获得2学分,以会代训的必须提供相关文件,以上各类培训班次被评为优秀学员的,一次奖励3学分
本项最高不超过70学分
由办公室评分、记分
2、在职业务培训
参加区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面向全区在职干部的各类岗位培训和专项工作业务培训,能够按时完成学习培训任务,学分计算参照脱产调训分值,本项最高不超过20学分,由办公室评分、记分
第1页共3页3、主题讲座
参加区级的主题讲座的,每参加1次计5学分,本项最高不超过30学分,由办公室评分、记分
4、中心组理论学习或干部集中学习
参加开发区中心组学习或干部集中学习,每参加1次计2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