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镇人民政府动车辆安全责任书一、本责任书由各机动车辆驾驶人或所有者与迷坝乡交通协管站签订,将签订本责任书情况抄送相关单位
二、各机动车辆驾驶员自觉服从乡交通协管站的领导,接受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监督,主动接受安全生产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培训
三、文明驾驶,严禁“三超”(超员、超速、超载),各机动车辆(除客运车)严禁载人或人货混载
四、严禁车辆驾驶员酒后驾车,严禁车主将车辆交与无驾驶资质人员驾车
五、凡违章载人或不服从管理的机动车辆由交警部门处以罚款并专门组织学习,经考试合格后该机动车辆才可上路
六、凡违反《道路交通法》的车辆和车主一切后果概由自己负责
七、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至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之日止有效
责任单位:村委会(盖章)责任人:迷坝乡交通协管站:(盖章)责任人:雍钊车辆驾驶员签字:责任人:二〇年月日第二篇:开封镇人民政府动车辆安全责任书开封镇人民政府机动车辆安全责任书为认真落实开封镇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防止和减少机动车辆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开封镇经济发展,为开封人民营造和谐有秩的人居环境,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本责任书由各机动车辆驾驶员或所有者与镇人民政府签订,将签订本责任书情况抄送相关单位
二、各机动车辆驾驶员自觉服从镇人民政府的领导,接受第1页共5页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监督,主动接受安全生产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培训
三、文明驾驶,严禁“三超”(超员、超速、超载),各机动车辆(除客运车)严禁载人或人货混载
四、严禁车辆驾驶员酒后驾车,严禁车主将车辆交与无驾驶资质人员驾车
五、车辆进入场镇要自觉遵守《XX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规定,严禁违规停放和乱扔垃圾
六、凡违章载人或不服从管理的机动车辆由交警部门处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