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治理总结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防止单位和个人套取财政资金,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XX县区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裕政办秘〔20XX〕7号)文件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镇认真开展了“吃空饷”人员集中治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我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清理整治工作,纳入这次集中治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共10个,在岗人员73人(其中公务员35人,事业单位38人),离退休人员70人(其中党政机关53人,事业单位17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等6类形式的“吃空饷”问题。二、主要做法高度重视,领会精神。区政府文件下发后,我镇高度重视,镇党政联席会议专门听取了汇报,提出了要求。镇立即召开了全体机关事业干部动员部署大会,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明确了开展集中治理工作的范围、工作要求、6类清理对象等内容,全体干部认识到集中治理“吃空饷”人员问题的重要性。1、成立组织,加强管理。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为加强集中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镇长任副组长、机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确定了具体人员,做到了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分工健全,措施得力,确保治理工作规范、顺利进行。2、自查自纠,规范运行。按照规定程序,我镇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对照实施方案、机关事业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等相关资料,认真摸排“吃空饷”人员,如实填写报表。治理领导小组从单位人员编制、工资情况统计等各个环节严格监管,确保治理工作阳光运行。第1页共2页3、建立长效机制。为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自觉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杜绝“吃空饷”现象的长效机制,镇党委、政府明确规定了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集中治理领导组定期进行自查,并公布人员信息,使清理工作高度公正、处理透明,不留隐患,确保清理工作长期化、阳光化。附件1:苏埠镇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1苏埠镇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晁松(镇长)副组长:张勇(党委委员、副镇长)许斌(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成员:李刚(组织员)杨玉(党政办副主任、人编干事)赵守云(财政局副局长、出纳会计)荣传东(农管站站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许斌兼任办公室主任,杨玉、赵守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