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的区别资产管理合同合同编号:甲方:[*]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鉴于:1
根据《[*]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的规定,信托项下的投资者将其持有的信托资金委托给甲方进行管理
信托合同指定的资金用途
甲方以全部信托计划资金用于向湖州爱家皇家花园项目进行增资、提供信托贷款和相关方同意的其它合理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委托乙方为[*]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提供资产管理服务,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资产管理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费用(一)服务内容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为甲方设立的信托计划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投资管理、负债管理、风险管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
为信托计划投资到湖州爱家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资金按照信托合同约定的运用方式而执行投资管理工作
为信托投资后续资产管理提供的服务
按照信托合同约定的风险保障措施执行相应的风险管理工作
针对甲方的特殊要求和信托资产的具体情况,设定特定投资目标,编制并向甲方报送受托财产的投资报告,对报告期第1页共5页内受托财产的投资运作等情况做出说明
(二)服务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期间为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计划存续期间,自信托成立日起计算
(三)服务方式1
乙方向甲方提供专项资产管理服务
项目服务形式乙方在法律框架和内部管理要求范围内,为甲方配备专门的项目服务小组,提供相关信息和具体方案,协助联系相关各方
2(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资产管理服务费由信托项下信托财产承担,如届时信托财产中的现金部分不足以承担的,甲方不负有以固有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