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结合我局监管执法权限、人员数量和监管企业现状,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执法工作日的确定我局现在编在岗人员10人(其中,局机关3人,执法大队5人,监控中心2人),取得《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10人,取得《XX省行政执法证》6人,纳入执法工作日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10人,拥有总法定工作日为2500个工作日,具体如下:总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365日)-双休日(104日)-法定节假日(11日)〕×纳入计算执法人员数量(10人),即:(365-104-11)×10=2500三、执法工作日分解安排(一)执法检查工作日
是指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所占用的工作日
参照省、市安监局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直接监管对象确定为我区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累计106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家、经营单位64家,采石场1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38家
按照危险程度、安全管理难度和企业安全管理状况,将上述直接监管的企业分为a、b、c三类级别(重点监管企业、主要监管企业、一般监管企业),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分别确定为每年每家不少于6次、2次、1次
(详细分类办法及名单见附件)经测算,计划安排执法检查工作日217日,具体如下:1、重点监管企业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安排18个工作日)(1)采石场1家,按每年每家检查6次,每次0
5个工作日,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