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下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思考习近平总书记就精准扶贫提出六个精准:即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确保各项政策好处落到扶贫对象身上
“十三五”规划提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贫实效
那么,如何确保精准扶贫健康有序地进行,切实提高扶贫实效,充分发挥审计的基石和保障作用,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精准扶贫下审计监督全覆盖作如下思考
从扶贫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审批入手,审计扶持对象和项目的安排是否精准
一是审计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揭露弄虚作假骗取扶贫专项金的问题;二是审计项目的申报和立项的科学性,揭露不符合扶贫对象实际需求的“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三是审计项目计划申报和审批程序的有效性、及时性,揭露庸政、懒政和不作为问题,揭露擅自变更项目计划,不按上级批复执行的问题;四是审计项目计划内容的精准度,看项目计划与资金分配是否明细、精准,并具体、明确落实到贫困乡(镇)、村、户
从精准扶贫的制度、措施和方法入手,审计扶贫措施和方法是否精准
依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我们坚持中国制度的优势,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一起抓扶贫,层层落实责任制的治理格局”,看各级党委政府是否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看是否层层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
按照精准扶贫的部署,看各级政府是否建立扶贫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对贫困户进行建档立卡,对贫困村是否都派出了“第一书记”并建立了驻村工作站
按照项目公告制度的要求,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支持的项目和资金额度是否实进行了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扶贫对象的补助,所在行政村是否进行了公告、公示
按照竣工验收和管护制度的要求,看项目建成后是否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是否制定了具体的管护措施、管护主题和管护责任,确保扶贫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从扶贫资金的计划、分配和使用入手,审计扶贫资金的安排、使用和脱贫成效是否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