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公诉科女检察官喜迎十八大演讲稿各位领导、评委、同志们:大家好
有一种尊严,它来自法制的力量;有一种神圣,它来自正义的光芒;有一种骄傲,它来自职业的选择;有一种追求,它来自信念的领航
有人曾经说过,世界上没有几个职业,比做一个诚实而真正怀有正义感的检察官更为崇高
一旦我们选择了检察官这个职业,就意味着我们选择了正义,选择了清贫,选择了奉献
怀着对检察事业的崇敬和向往,我在而立之年,毅然选择放弃大学讲师的职业,选择离开武汉相对舒适稳定的生活,选择离开我心爱的丈夫和可爱的女儿,通过全省公务员招录考试,来到XX县区人民检察院
进院后,我被分配到公诉科,非常荣幸的成为了一名国家公诉人,看见其他公诉人出庭公诉时敏捷的思维、睿智的洞察力、慷慨激昂的陈词、无懈可击的辩论和指控犯罪时义正言辞的风采,我渴望,那就是我
然而,还记得第一次翻开记载罪恶的刑事案卷,那是一起故意杀人案,现场勘查和尸检照片上的血肉模糊直逼入眼,仿佛一股浓浓的血腥味扑面而来,我害怕的合上了案卷
可是转念一想,案卷不能不看,证据不能不查,我拿出检徽放在手心,在恐惧和责任的斗争中,鼓励自己完成了阅卷笔录
想着一个年轻的生命就此逝去,想着他的父亲哀求的眼神,想着犯罪分子的凶恶残忍,我开始深切地感受到,闪光的检徽代表着国家的法律尊严,代表着社会的公平正义,选择了佩戴检徽,就意味着选择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意味着选择了惩治罪恶,保护人民
从那一刻起,检察官的神圣职责在我心里扎下了根
记得曾经办理过这样一起盗窃案件,两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了十一年有期徒刑和五个月拘役,两名同案犯的量刑之所以存在如此大的差异,是因为我在认真审阅案卷材料后,通过数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查看犯罪现场,核实重要证据,发现第1页共3页其中一名嫌疑人不构成盗窃罪,其行为仅仅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本着对法律负责,对事实负责,对被告人负责的态度,在科室案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