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校团委宣传部工作计划校团委团委宣传部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
共青团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委员会(下简称校团委)宣传部在学校党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向校团委负责,受校团委监督
宣传部以“宣传、教育、求实、奋进”为工作方针,始终坚持“育人为本”的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立足本职,拓宽视野,全面开展校团委的各项宣传工作
校团委宣传部是校团委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实践部三个职能部之一,负责校团委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和各团支部宣传的管理工作
本制度为规范校团委宣传部工作而制订
二、机构设置第五条
校团委宣传部由部长、常务副部长兼前沿主编、常务副部长、副部长、部委和院各团支部宣传委员组成
校团委宣传部副部长分管新闻组、行政组、宣传组、网络组等方面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增加组别及副部长人选
校团委宣传部部长由学生担任
常务副部长由部长任命,任期为一年,特殊情况可延期,但不得超过半年
宣传委员主要由年度招新产生,也可由各团支部内部产生,名单报院团委宣传部备案
三、人员职责第十条:部长1、部长领导并负责宣传部的整体工作,负责制定宣传部工作总体规划及年度工作方针,处理宣传部副部长的工作问题;2、部长任命常务副部长,批准宣传部副部长等人员的变动;3、部长决定宣传部经费的审批及财务报销;4、部长审核宣传部的各种文稿,并予以决定签发;第1页共4页5、部长对宣传部相应的其他工作有领导权和决策权
第十一条:常务副部长兼前言主编1、常务副部长兼前言主编由部长任命,受部长直接领导和监督并兼任前沿主编
2、监督审核校团刊《前沿》的新闻稿件,负责《前沿》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常务副部长1、常务副部长由部长任命,受部长直接领导和监督2、常务副部长协助部长组织宣传部日常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及时向部长反映宣传部的最新动态,提出对宣传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