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度全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缴工作计划为了切实做好2014年度全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缴工作,推进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让更多的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受惠于合作医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从2013年10月1日开始,力争用一个半月时间,全面完成2014年度全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缴工作,确保全乡农民参合率达到96%以上。二、征缴对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缴对象为我乡辖区内所有自愿以整户参加全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非城镇户口的常住农村人口。三、征缴标准(一)自愿以整户参加2014年度全新乡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每人今年缴费标准60元。(二)已经年检的五保户由县民政局全额资助,已经年检的低保户由县民政局资助30元,个人缴纳新型医疗基金30元。四、征缴年度及享受时间此次征缴基金为2014年度的农民参合费,享用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五、征缴原则(一)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二)惠民、便民、利民的原则;(三)个人交纳、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原则;(四)农民交纳自觉、自愿的原则;(五)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六、实施步骤(一)宣传和培训阶段(2013年10月1日至15日)第1页共3页1.以乡、村为单位,层层召开征缴工作动员大会,明确征缴工作的任务、进度和要求。2.全乡统一组织,采取干部入户、报销个案展示、报销患者现身说法。(二)基金征缴阶段(2013年10月10日至11月25日)1.由乡政府组织村干部入户收缴。自愿以整户参加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以户口本为依据,并按规定标准收缴合作医疗基金,开据由XX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XX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收据。2.乡劳保站要在信用社开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将所征缴资金存入当地信用社,乡合管办将在10月25日、11月10日、11月25日分三次进行结账,并将结账情况进行排名公布。(三)汇总上报阶段(2013年11月25日至11月30日)各村在征缴结束及基金如数上缴至县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后,按筹资收据登记参合人员信息汇总表与低保参合花名册,将筹资收据记账联及存根联移交乡合管站。乡合管站核对所开筹资收据与账资金是否一致,保证准确。(四)信息录入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2013年12月20日)乡合管站根据筹资收据记账联录入参合信息,并确保录入信息与实际信息一致。各村组在开具筹资收据时,新增参合对象后,填写身份信息(与户主关系、户口簿、个人身份证号码等)。七、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乡政府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贺翀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纪委书记王鑫任副组长,合管站、卫生院、财政所、民政所、信用社、综合文化站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文庆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乡经管和劳动服务保障站。(二)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一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必须以户口本为标准,以户为单位整户参合,确保户不漏人,按时足额交纳合作医疗基金,填写《XX县区2014年度新第2页共3页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表》。二是参加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应先对其合作医疗证进行核实,对姓名、身份证号等填写中出现错误的要以2014年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表和户口本为依据,由经办人员统一更正处加盖乡合管办公章和经办人印章,然后严格按照填证说明认真填写新内容:对2014年首次参加的农户,要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新证。三是五保户、特困户无力缴纳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由政乡府与民政局协调如数按期缴纳,并在本村进行公示。四是在我乡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农村户口居民,可到江垭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在乡合管办参加合作医疗。五是对全家外出的,由村委会通知其户主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如离家太远或有其他不便情况,户主可委托村委会或村定点卫生所或其他人员代缴,等回村后办理相应手续。(三)日清日结,及时入库。各村收取的参合基金,要做到日清日结,将征收的资金及时交乡合管站,保证票、账、登记册相符,严防资金挪用,流失。(四)加强督查,严格奖惩。乡政府对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