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天津科技大学5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天津科技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培养计划(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打造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全面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学校计划实施“天津科技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计划”(以下简称研修计划)
第二条研修计划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天津科技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第二部分为“天津科技大学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第三部分为“天津科技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企业实践计划”
第三条为了保证研修计划顺利实施,学校在每年预算中设立专项经费,同时也鼓励吸纳其他资金支持
第四条研修计划由人力资源处牵头,教务处、科技处、国际交流处共同协助实施
第二章人选与条件第五条研修计划资助的人选为各学院(部)中青年骨干教师,列入XX省(及以上)重点学科、XX省(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重大科研项目的学术梯队骨干可优先派出
第六条“天津科技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旨在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外知名大学或学术机构进行访问研究,接触国际前沿、开拓学术视野、建立广泛联系、提升自身水平,提高学校学术1梯队水平和创新团队实力
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热爱祖国,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学术态度严谨,具有团结合作精神,身体健康
学成回国为我校教育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业务水平较高
长期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教学效果好,教学工作考核合格(以学校聘用制文件为准),科研业绩第1页共5页突出,原则上近三年业绩达到“二级副教授”水平(以学校聘用制文件为准,来校工作不满三年的,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并主持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一项
从事自然科学类申请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从事社会科学类申请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