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危房改造方案1危房改造政策一、新建房屋的要求(一)改造标准
有构造柱、圈梁等构造措施,并满足6°抗震设防要求
新建、翻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上限120平方米)
(二)改造方式
1、新建重建
对于无房户、地质灾害区居住户及不适宜在原址建房的住户实行异地新建
整栋房屋属d级危房的建议拆除重建
新建重建房屋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由各镇(办)按照就近就地原则,协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建房规划设计须经县住建局批准后实施
2、修缮加固
修缮加固必须有大的动作,先对房屋进行处理,比如换瓦,换背墙,然后加入抗震设施
装修老房,粉刷,盖院墙,盖门楼等情况将不予补助
3、购买或租赁
对无房户、无庄基地或居住在低洼区、断层、泥石流、滑坡地带的危房户,鼓励其在选址安全区域购买他人安全住房
对新建或购买住房确有困难的农户,可以通过租赁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解决安全住房
购买和租赁合同必须有卖方、买方、和镇村三级构成,村镇两级必须加盖公章
如果购买的房愿意在县公证处公证最好
二、补助标准、申请方式及产权归属(一)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实行分类补助标准,具体分为两类:第一类,属于d级危房拆除重建的,每户补助不应低于各级财政户均补助之和
第二类,属于c级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不超过1
(二)申请方式
一是个人申请
由符合条件的农户向所第1页共3页在村委会书面申请
二是集体评议
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必须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三是入户审核
镇(街道办)政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