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在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纲(1)**检察长在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纲同志们:今天这次会议,中心议题是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试点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和《全省检察机关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以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为原则,以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为目标,切实解决自侦案件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的问题
下面,就如何抓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我讲三点意见:一、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对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必要性的认识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高检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站在顺应工作形势发展,完善检察体制的高度所提出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
自去年在四川、湖北、天津等十三省市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以来,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作用初步显现,效果良好
一是通过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在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几个环节建立起外部监督机制,有效地保障了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增强了执法的公信度
二是人民监督员来自社会各界,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在其监督过程中,可以排除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外部干扰,有利于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三是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试行,不仅促使检察机关有效纠正了自身执法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而且使检察干警在执法思想、执法观念和执法方式上有了明显转变,更加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是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体现了诉讼**的要求,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是在党中央的直接关心和支持下进行的,赢得了各级党政领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赞同和支持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罗干同志在多次讲话第1页共6页和批示中,对这项改革给予充分肯定,最近又批示:“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下一步可扩大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