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学科骨干教师访问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荆楚理工学院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为落实我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教师转型提升计划,加快师资队伍建设进程,培养学科(专业)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增进校际间的学术交流,规范国内访问学者的选派与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受单位的选择1、接受单位必须是国内著名或相关学科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的高等学校(原则上应是“211”或“985”高校)或科研院所
2、接受学科必须与我校学科发展方向一致,与本人从事专业对口或相近
3、导师学术造诣必须精深,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望
二、资助访学的形式1、教育部、省厅选派
指经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批准的并纳入当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或XX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的国内访学研修形式
教育部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研修经费由教育部、选派学校、访问学者共同承担,省教育厅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研修经费由省教育厅、选派学校、访问学者共同承担
2、学校选派
指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及教学科研工作需要而组织的由学校资助进行国内访学研修的培训方式
三、资助访学的时限入选教师全职脱产参与访学高校的教学科研活动,完成访学计划和任务,期限一般为一年以内
四、选派访学的条件1、由教育部、省厅选派的访学教师,必须具备《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或《XX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中规定的选派条件,具体方案见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省教育厅网站或我校人力资源部网页
2、由学校选派的访学教师,须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满5年;须在45周岁以下且在编在岗;近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近三年内无国内外进修、访学及其他外出合作交流经历,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②专业功底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