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鉴定意见书写要求及格式一、书写要求国家科委1994年10月发布了新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该办法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中有关科技成果鉴定意见有新的规定。规定如下。第二十三条科技成果鉴定的主要内容是:(一)是否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要求的指标;(二)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规定;(三)应用技术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四)应用技术成果的应用价值及推广的条件和前景;(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第二十四条鉴定结论不写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的,应退回重新鉴定,予以补证。第二十五条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应当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核,并签署具体意见。鉴定结论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应当及时指出,并责成鉴定委员会或者检测机构、函审组改正鉴定意见书写格式鉴定意见(草稿)_______年___月___日由____组织召开了______完成的“____________”项目成果鉴定会,鉴定委员会听取了课题组的工作汇报,观看了_______演示,经认真质疑讨论,形成鉴定意见如下:1、2、3、4、5、(以上写明该成果的创新性,技术特征,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检测结果,达到的技术水平等。)建议或存在问题:第1页共2页(该内容写明该成果目前存在的技术方面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