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升级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市委三届七次全会XX县区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促进全县科技创新加快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向创新驱动转变,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升级的实施方案及任务分工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升级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认真落实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和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科技创新综合指数考核要求,不断提高科技进步综合水平
力争到20XX年,确保我县通过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1
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5%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5%,科技进步综合水平在全市排名前列
二、具体任务(一)着力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各乡镇党委、政府切实把科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研究科技工作不少于4次
目前,县政府单设有“县科学技术局”为科技管理部门,并在“三定”方案中有具体明确的科技工作职能;所有乡镇(街道)都要设立科技工作专门机构或配置专人负责科技工作
20XX年起,县级财政科技拨款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
(二)着力完善协同创新体系
力争五年内,培育3-5个市级创新团队,建设完善3个市级研发平台,在此基础上争取申报组建1-2个省级创新团队和1个省级研发平台
(三)着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到20XX年,全县企业研发人员投入强度要达到20人年/每万劳动力,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8家以上,争取申报组织实施市本级协同创新项目5个,专利申请、授权量在20XX年的基础上翻一番,争取年开发省级以上新产品3-5项
三、工作措施(一)加强创新主体建设,促进科技创新提速升级第1页共6页1
培育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建立我县高新技术企业备选数据库,每年从中选择不少于2-3家企业作为重点掊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