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与重点难点男女平等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赵丽敏世界由男人和女人共同组成,男人和女人共同缔造了世界,然而历史和社会却赋予了男人和女人不同的命运,男女不平等的社会就象一个偏坠的天平,男人高高在上,女人低低在下,在历史的长河中演绎着所谓应当有的命运。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妇女地位逐步提高,国际社会不再把男女平等看作是女权问题,而是人权问题、发展问题。中国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妇女成了“半边天”,有了地位和位置,可见男女平等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一、男女平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妇女解放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男女平等成为国家的宪法原则,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法律和政策保障。早在1947年,XX县区制定的《共同纲领》就提出了男女平等。1950年我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婚姻法》,1951年颁布的《土地改法》《劳动保障条例》,1954年颁布的《选举法》分别对妇女与男性的婚姻和家庭平等地位、土地所有权、劳动保护和政治权利1等都做出过明确规定,1954年我国制定《宪法》,男女平等作为旗帜写在宪法之中。进入90年代以来,伴随经济全球化的加快和市场经济体制建立,都使推动妇女发展进程大大加快。1990年国务院建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199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5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同年,在北京召开了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各国达成共识,形成了《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确定了提高妇女地位的12个重大关切领域。要求“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消除对妇女和女童的一切形式歧视,并移除实现男女平等,提高妇女地位和赋予妇女权力的一切障碍。”我们党和政府以促进男女平等协调发展,从而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科学把握两发展的实现规律。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江泽民代表中国政府向世界宣布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这是对“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思想的鲜明回应,表明了中国政府与国际妇女运动发展趋势同步前进的主动愿望和坚定决心,标志着我国妇女平等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石。二、妇女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的人力资源我国有妇女6.3亿人口,占总人口的48%。毛泽东说“妇女是一支伟大的人力资源”,邓小平同志指出“党的事业需要妇女群众,妇女解放也只有在革命和建设的胜利过程中逐步实现”。他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极大地激发了妇女的自主性和创造性,拓宽了妇女发展的前景。江泽民号召“全党全社会要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胡锦涛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是以人为本,最终目的是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多年来,伴随国家社会、家庭对女性人力资源投资的加强,妇女在社会各个领域的生产力得到极大开发,为社会做出巨大贡献。国家教育部的数据显示,女生小学、中学、大学生数分别占在校总数的51%、49%、44%。在历届人大代表中,女政协委员,女领导的比例逐年上升,女企业家、女科学家也有相当比例的增长。妇女的就业占总数的48%。同时,妇女的健康状况,也有很大改善,平均寿命73.6岁,高于男性3.8岁。可见,妇女是社会发展重要的人力资源。三、浅析男女平等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根源男女平等尽管是基本国策,由于历史与文化的原因这个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仍不到位,阻力很大,远不如其他国策深入人心,在男女平等上仍存在不少问题。1、社会性别的不平等。这不仅表现在男人和女人在社会家庭中承担着不同的角色,“男尊女卑”这种根深蒂固的性别偏见仍然存在。人们因性别决定社会分工,工资待遇及行为方式。男性总是比女性得到更多的机会和资源,掌握更多的权力。这种性别歧视存在于社会各个领域,制约着女性的发展,比如,妇女参政比例偏低,女领导很少,往往参加各种会议,女性仅有几人。在农村妇女很难选进村级领导班子等等。2、社会评价标准的不平等。对于一个男性来说,把工作干好,家务什么不干也是一个好男人。而对于一个女人来说,仅仅如此还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