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责任问责制度材料采供科责任问责制度为了加强责任管理体制,强化工作责任制,严格管理,坚决减少和杜绝各类职务失职行为,建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创新务实、奖罚分明、和谐高效”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一、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其岗位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公司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二、责任问责对象是科室全体员工。三、责任问责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追究过错与责任相结合,责任问责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四、在对责任问责对象追究责任时,必须坚持“责任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在生产过程中造成事故或损失的,要追究连带责任,员工罚多少,主管罚多少。五、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责任追究:1、按照通知准时参加各类会议,遵守会场纪律,不随便出入会场或接打电话,手机应调至振动状态10元/次;2、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和会议20元/次;3、对限期完成工作,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20元/次;4、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的工作安排、指挥和监督的30元/次;六、处罚程序(1)员工违纪后,由所在科室依据具体违纪事项和本规定提出处理意见。(2)呈报公司审批:第1页共2页a、一般违纪处理,由当事人的主管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生效;b、严重违纪处理,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交处理意见和证明材料,经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生效。(3)员工可在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诉,申诉期维持原结论。七、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从重从严查处。八、所有责任问责事件,在责任问责查处终结以后,都将以红头文件形式通报各有关部门。九、各科室做好日常事故责任追究的情况收集、归档工作。并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追究实施监督检察。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