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委员会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4号)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XX〕6号),设立XX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市委科技工委履行市委规定的职责,与XX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家和本市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课题承担单位由审批确定调整为专家评审确定,项目受理、评审、中期检查与经费监管等具体工作交由事业单位承担
(三)加强市级科研机构、科普基地(场馆)的规划、组建、调整的管理工作,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四)加强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综合平衡的牵头职责,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科技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科技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拟订科技发展规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四)负责编制和实施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基地计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科技金融结合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科技资源共享和科技金融结合
(五)制订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第1页共2页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学科技园等科技型园区建设,组织推荐高新技术企业上市
(六)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